2015年2月11日 星期三

臺北市103學年度國中小網路競賽─網路查資料比賽實施計畫

臺北103競賽資料

北市教資字第10431448600號函
壹、目的
一、瞭解本市國中小推動資訊教育之成效。
二、培養國中小學生利用資訊科技進行資料搜尋、整合及思考能力。
貳、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以下簡稱教育
二、承辦單位:臺北南港區玉成國民小學
參、參賽對象
一、國中組:臺北市公私立國民中學(含完全中學國中部)學生。各校推薦至多 3 名代表參加決賽。
二、小組:北市私立每校推薦至多 5 名代表參加決賽。

肆、報名
一、報名時間:104 3 2日(星期一)起至3 13 日(星期五止。
二、報名方式
(一)各校承辦人員在報名期間內統一臺北市育局」(以下簡稱活動網站)為學生辦理報名參加決賽。網址 http://contest.tp.edu.tw(如有報名系統問題,請洽教育局資訊教育科謝瑞芝小姐)
(二)各校報名帳號
國小:a + 學校代碼(例如 a300000)。
國中:b + 學校代碼(例如 b300000)。
各校密碼:同報名帳號,請於首次登入後自行修改密
(三)報名時間截止後,將於次一工作日活動網站及玉成國小網站公布參賽學校及
      參賽學生編號。
(四)每位參賽學生之指導老師,至多 2 名。
伍、競賽內容
一、初賽:初賽由各校校內自行舉辦。
二、決賽及總決教育局委請承單位辦決賽於各校校內進行,並由各組分別選出前 30 名參加總決賽。
三、時間
(一)決賽時間
104 3 26日(星期四)上午   3 0  分 至 中 午  1 2 
(二)總決賽時間
1.
國小30 )104 429 (星期三) 上午 930分至中午
                        12時。
2.
國中組(30 )1044 29(星期三) 下午130分至下午
                        4時。
     四、地點
(一)決賽地點:於各校校內腦教室進行。
(二)總決賽地點:承辦單位玉成國小 3 樓電腦教室進行
五、題目型式:以生活應用、資訊議題或專題製作題目為主,並且進行編輯,每題需說明參賽學生找資料的過程及方法並文末註明資料來源網址。
六、競賽方式
() 承辦單統計校報名資料後會給予學生參賽學生編並在報名截止之後次一工作日公告於活動網站(http://contest.tp.edu.tw/及玉成國小網站(http://www.yhes.tp.edu.tw)此編號為參賽學生品之檔案名稱
() 承辦單位將於決10分鐘將題目公布於活動網(http://contest.tp.edu.
tw/
總決賽將於活動現場公布競賽題目,並於競賽結束後將題目公布於活動網(http://contest.tp.edu.tw/。題目公布以 MS Word 2010 docx檔案格式為標準。作答時,請使用 MS Word Writer等文書處理軟體,並務必使用承辦位統一製作的答案卷作答,切勿自行設答案卷,同時為保文章格式整性檔案格式存成 PDF 格式不符合規定者,律交由評審團決議是酌予扣分(題型範例公告於活動網站http://contest.tp.edu.tw/
() 參賽學生請利臺北市103年線上資料庫及網路搜尋引擎找尋答案答題及檔案名稱切勿出現校名及參賽學生姓名。
() 參賽學生下載完題目規定時間內開始作答。為避免網路擁塞成電腦當,建議先將題目下載至桌後開啟作答。
() 參賽學生需於規定時間內完成作答,檔案儲存於電腦桌面後,由各校承辦人員使用學校報名帳號及密碼登入活動網站後上傳檔案,並確認檔案是否完整及正確。
() 若無法上傳時請改以 ftp上傳至ftp://163.21.209.135檔案格與命名方式均與上述相帳號為 contest,密碼同帳號(僅比賽時間開放)
() 作品上截止時間為該組競賽時間結束後10(時間以競賽網站主機為準請把握時間傳重複上傳將會覆蓋上傳檔案,以最後回之檔案為準,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回傳之作品將喪失決賽資格。
() 發生網路可抗力因在規定時內上傳作品之情形,各校承辦人員應當日立即與承辦單位聯繫,再決定是否延長上傳時間或以其他方式回傳。
緊急聯絡電話:玉成國小 資訊組 應岳良  02-27836049 分機 124
() 其他規定
1.指導老師請勿於比賽進行中代替選手作答。網路查資料競賽為學生使用網資源查資料的競賽,請老師僅於賽前指導選手。
2.參賽學生應尊重智慧財產權,如發現參賽學生間互相抄襲情事,將被取消資格。
3.查資料競賽為參賽學生於競賽時間內上網搜尋資料,但於競賽期間於網路問區對競賽題目發問,以求得他人對題目做解答,將被視為舞弊行為,參賽學生將喪失資格。因此本次查資料競賽請參賽學生的資料來源勿直接引用各大知識問答區的連結。
4.網路查資料競賽非文書美工比賽,請參賽學生答題勿太著墨於文書的美編,字體的過分誇飾將影響評審的評分。請回歸對資料多元的搜尋、分析整合能力上。
5.答題時請組織整理資料後才作答,切勿只複製與貼上而題內容,參賽學生需說明找資料的過程及方,每題文末註明資料來網址。資料來源網址以臺北市103年線上資料庫、官方或公正之網站資料為佳。
6.為避免參賽學生只做資料的大量複製及貼上,國中每題答題字數限在10001200 間,國小組每題答題字數限在 8001000 間。找資料的過程及方法說明並不列入字數計算。
7.如需運用圖表來統整呈現資料,請儘量以小容量之圖檔。請參賽者勿貼無意義圖片。
8.比賽期間內,禁止在比賽地點使用筆記型電腦(含PDA)、手機、記憶卡、隨身碟等儲存裝置、並禁止使用LINESkypeGoogletalkyahoo 即時通、E-mail聊天室facebook、線討論及其它足以站或程式,與其他人通訊聯絡,一經發現將喪失比賽資格。
陸、作品評審
一、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團進行評審,評選出優勝作品。
二、評分標準
() 內容正確性 50%
() 內容完整及條 30%
() 搜尋過程方法並註明資料來源網址 20%
柒、獎勵辦法
一、初賽:由各校訂定獎勵實施計畫辦,如有辦理初賽者,各校承辦人員得敍嘉獎乙 次。
二、總決賽
() 國中組:特優 1 名、優等 3 名、佳作 5 名、入選若干名。
() 國小組:特優 1 名、優等 3 名、佳作 5 名、入選若干名。
()以上獎項評審團得依報名狀況與各組錄取情形作調整增刪,並依比賽內容、
    規則及比賽成績決定錄取之名額及名次。
三、得獎學生得由教育局頒發獎狀,以資鼓;特優、優等、佳作學生另頒發獎
   (特優 1500 元、優等 1200 元、佳作 800 元等值獎品
四、導教師,核予敘獎並發獎狀。度為:
    特優者及優等者嘉獎二、佳作及入選者嘉獎(同一指導老師以擇優敘獎、不重複敘獎為原)。
五、本活動相關承辦人員於活動結束後,由教育局統一給予敘獎鼓
捌、聯絡人
一、主辦單位聯絡人:教育局資訊教育科 謝瑞芝
電話:02-2733-183818
傳真:02-2732-8484
二、承辦單位聯絡人玉成國小資訊組 應岳良 電話:02-27836049 124
傳真:02-27881299
 玖、經費需求
一、初賽活動由各校校內相關經費支應。
二、決賽與總決賽活動由承辦單位相關經費支應。
 拾、其他
一、本實施計畫若有補充事項,將隨時公告於活動網站,請參賽學校上網查詢。
二、凡得獎作品之版屬於教育局擁有,局擁有複製、、發行之權利。得獎作品若違反智慧財產權者,將被取得獎資格並追回所有狀、獎品。
三、請各校協助參賽學生準備 MS  Word 或自由軟體 Writer 競賽環境。設定 MS  Word時,請務必安裝頁首頁尾函數功能,才能順利顯示答案卷格
四、上網報名後需將報名資料列印並經指導老師簽名及校長核章後逕送承辦學校,一旦經報名確認後不得更改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

 拾壹、本計畫經教育局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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