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3日 星期二

臺北市107年度國民中小學自然科學探究式網路競賽實施計畫


請本校有意參加此項競賽的同學,在107年3月31日(星期六)前,至活動網站先進行線上報名作業,並列印書面報名表(附件1) 送至研發處資訊組核章,並於10749(星期一)放學前領回,以便上傳核章掃描檔案。

自然科學探究式網路競賽實施計畫.doc

一、依據:臺北市107年度推廣氣象科普教育專案計畫。
二、目的
(一) 鼓勵中小學生運用網際網路進行科學探究活動。
(二) 結合學校、家庭共同推廣「臺北市校園數位氣象網」與學校校園數位氣象站之應用。
(三)  藉由學習伙伴共同參與的網路探究學習競賽形式,鼓勵學生學習觀察、分析天氣現象,實地從事探究氣象相關問題,以提升學生探究學習能力。
(四) 透過探究學習成果研討會,提供學生相互觀摩機會,增進學生表達能力。
三、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教育局)
四、承辦單位: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國民小學(以下簡稱新生國小)、臺北市校園數位氣象網推動
小組。
五、協辦單位:中央氣象局。
六、活動網站:臺北市107年度國民中小學自然科學探究式網路競賽專屬網站
七、參賽資格:臺北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四至九年級,23名學生組成1隊,由12位指導人員指導,並擔任教練。(指導人員身分界定請參看“十三、注意事項”。)
八、報名
(一)  請於107319(星期一)上午9時至10749(星期一)下午9時止至活動網站先進行線上報名作業,並列印書面報名表(附件1) 由參賽隊伍之第一參賽者就讀學校核章後,以pdf檔上傳至活動網站。每位參賽者須填寫「影音、影像、著作及肖像權讓與同意書(附件3)」正本,掃描上傳於網站,若進入決審須攜帶正本至競賽會場,未攜帶者於現場簽屬切結書並於比賽結束後一周內,以聯絡箱(029)補送回新生國小,逾期則追回所獲獎項。
(二)  經由新生國小審核通過後,始完成報名手續,逾時將不受理。報名狀況請隨時上網查詢。
(三)  107412(星期四)公告報名審核通過名單。
九、活動期程
活動項目
活動內容
活動日期
報名
線上完成報名手續,並上傳報名表pdf電子檔,通過審核後即完成報名手續。
報名網站:2018自然科學探究式網路競賽實施計畫,
網址http://event.weather.tp.edu.tw/contest
107319(星期一) 上午9時至10749(星期一) 下午9
報名審核通過名單公布
107412 (星期四)
網路探究學習期程
完成探究過程紀錄A
1.下載探究過程紀錄A,進行探究。
2.決定研究的問題。
107319(星期一) 上午9時至107410(星期二) 下午9
完成探究過程紀錄B
決定要選取的氣象要素,資料的範圍(時段、測站),資料的來源。
教練互評探究過程紀錄A
107411(星期三) 上午9時至107417(星期二) 下午9
網路探究學習競賽專家諮詢會
提供報名隊伍與氣象專家對話時間,地點在新生國小。
107415(星期日)上午9時至上午12
完成探究過程紀錄C
分析資料並繪製圖表。
教練互評探究過程紀錄B
107418(星期三) 上午9時至107424(星期二) 下午9
完成探究過程紀錄D
完成探究學習的作品。
教練互評探究過程紀錄C
107425(星期三) 上午9時至10751(星期二) 下午9
教練互評
教練互評探究過程紀錄D
10752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
107
58日星期(星期二) 下午9
決審公告
網路公告進入決審隊伍
10754(星期五) 下午4時前
教練獎名單公告
網路公告教練獎名單
107511(星期五)下午4
簡報製作
進入決審隊伍,製作發表會簡報檔案
10754(星期五)107514(星期一)下午4時前
成果發表、頒獎
學生探究學習成果發表會暨頒獎典禮
107516
(星期三)下午1
至下午5
若專家諮詢會或發表會活動當日,臺灣本島(含外島)任一縣市發布海上或陸上警報,將順延1週舉辦,辦理日期與活動詳情將公布於活動網站。
十、競賽規則
(一)  決定研究的問題:從競賽網站公布的主題中,選擇一個探究主題。
(二)  資料來源:進行探究學習時,以使用臺北市校園數位氣象網資料為原則,可視探究需求輔以中央氣象局或其他來源之氣象實測資料。所使用之氣象數據資料,均應註明來源。
(三)  評分
1.    初審
(1)  外聘氣象專家組成審查會參與初審。
(2)  ABCD4份探究過程紀錄上傳截止時間分別為107410(星期二)107417(星期二)107424(星期二)以及10751(星期二)下午9(以網站上系統時間為準)ABC單超過期限上傳(含超過期限重複上傳)須扣分,D單超過期限未上傳至網站,將取消競賽資格。
(3)  評審項目
由審查會參酌下列項目訂定之:
A.內容充實性。
B.資料應用性。
C.主題切合性。
(4)  10752(星期三)10753(星期四)評分,10754(星期五)下午4時前公布參加決審隊伍。
(5)  參加決審隊伍應製作簡報檔案,並於107514(星期一)下午4時以前e-mail檔案至tpweather@gmail.com,因逾期繳交導致簡報無法順利播放之問題,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2.    決審
(1)              外聘氣象專家決審,初審分數不列入決審計算。
(2)              本活動之學生成果發表會將以仿學術研討會形式舉行,由專家學者或教師主持,
採同時多軌(multi-track)制進行,各作品均由作者代表做7分鐘以內的發表,並接受3分鐘之提問與討論。
(3)  評審項目
由審查會參酌下列項目訂定之:
A.內容充實性。
B.資料應用性。
C.主題切合性。
(4)  參賽學生請於學生成果發表會當天,攜帶學生證或健保卡證明參賽身分。 
3.    教練獎
(1)  教練在競賽過程中觀看其他隊伍之探究過程紀錄給予建議。
(2)  依實質建議內容,擇優給予獎勵。
十一、    獎勵
(一)  學生獎勵:特優3件、優等3件、佳作8件、探究精神獎3件,頒發獎狀及獎品。實際錄取件數由評審委員斟酌參賽件數及實際狀況決定之。
(二)  教師獎勵:擔任指導人員之臺北市教師,指導學生榮獲特優、優等、探究精神獎分別核予嘉獎2次,榮獲佳作核予嘉獎1次、榮獲教練獎核予嘉獎1次,並頒發獎狀。請各校擇優覈實敘獎,且以不重複敘獎為原則。
(三)  活動承辦人員:承辦本活動有功人員由教育局核予敘獎。
十二、    優良教師獎勵內容:(詳如附件45
(一)  指導學生參加本競賽並獲獎累計滿 3 屆者,頒發獎狀一紙。
(二)  指導學生參加本競賽並獲獎累計滿 5 屆者,頒發獎狀一紙,銅質獎牌一座。
(三)  指導學生參加本競賽並獲獎累計滿 10 屆者,頒發獎狀一紙,銀質獎牌一座。
(四)  指導學生參加本競賽並獲獎累計滿 15 屆者,頒發獎狀一紙,金質獎牌一座。
十三、    注意事項
(一)  參賽隊伍之指導人員12人,為本市現職教師、本市退休教師或參賽學生家長。本市現職教師指現職任教於本市所屬公私立中小學校之合格教師或經合法任用之兼任代理代課教師或實習教師。
(二)  本市現職教師可跨校指導他校學生參賽,但須取得原服務學校之許可(填具原服務學校同意書,如附件2),連同報名表核章後以pdf檔一併上傳至活動網站內。
(三)  經查證報名資料不符規定者,則取消參賽資格。
(四)  參賽者之影音、影像、著作及肖像權等歸屬主辦單位所有。同意報名參與本賽事時,需檢附影音、影像、著作及肖像權讓與同意書(附件3)正本,掃描上傳於網站,若進入決審須攜帶正本至競賽會場,未攜帶者於現場簽屬切結書並於比賽結束後,一周內以聯絡箱(029)補送回新生國小,逾期則追回所獲獎項。
十四、  聯絡人及電話:新生國小教務處吳建勳組長、楊玉蘭老師,電話:23913122分機214
   215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